为进一步推进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强化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观念和守法意识,苍南县纪委县监委通报2起党员干部酒驾典型案例。
1、苍南县钱库镇项桥片区工作站工作人员黄通程酒驾问题。2021年2月,黄通程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黄通程血液中乙醇含量为37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之后,苍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给予黄通程罚款1500元和暂扣其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11月,黄通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苍南县灵溪镇镇村规划建设办公室副主任吴成勇酒驾问题。2020年6月,吴成勇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吴成勇血液中乙醇含量为53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之后,苍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给予吴成勇罚款2000元和暂扣其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6月,吴成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苍南县纪委县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