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通报5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2022-01-27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热度:1330℃

为进一步巩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强化警示教育,持续保持酒驾醉驾严管严查高压态势,近日,江山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5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1.江山市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合同制员工柴伟巨醉驾问题。2021年5月1日凌晨,柴伟巨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至江山市区一路段与他人发生争执,对方报警后被民警查获,经血液乙醇含量检测,结果为88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柴伟巨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柴伟巨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10月,柴伟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二年)。

2.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食品监督管理科科长陈永佳酒驾问题。2021年9月5日中午,陈永佳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途中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32.4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陈永佳被处罚款155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2021年11月,陈永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江山市清湖街道贺仓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郑杨武酒驾问题。2021年10月20日早晨,郑杨武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与他人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血液乙醇含量检测,结果为57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郑杨武被处罚款15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二年、拘留五日。郑杨武曾因在外省酒驾问题于2017年9月受到行政处罚。2021年11月,郑杨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江山市长台镇长安村党总支委员郭声波酒驾问题。2021年10月6日晚,郭声波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途中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51.9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郭声波被处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2021年12月,郭声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江山市峡口镇峡北村党委原委员毛晓东醉驾问题。2021年10月22日晚,毛晓东驾驶小型普通客车途中被执勤民警查获,经血液乙醇含量检测,结果为167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毛晓东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5000元。2022年1月,毛晓东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江山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