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百色市右江区大湾村的黄宇,在担任村委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征地补偿款。近日,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了此案,黄宇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黄宇于2005年6月至2008年11月任百色市右江区处大湾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在任期间,被告人黄宇于2006年参加右江区龙景街道办事处大湾村沙洲屯和大湾屯的那吉航运枢纽工程征地补漏工作,并参与征地补偿款的发放工作。在开展那吉航运枢纽淹没区征地复核工作中,被告人黄宇为侵吞国家征地补偿款而向原百色市右江区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黄某要求虚列征地面积。虚列重报旱地征地面积共计33.23亩,获得的那吉航运枢纽土地补偿费240 053.52元,安置补助费308 640.24元。后又隐瞒集体,冒用他人姓名予以侵吞,以掩盖其犯罪行为。
黄宇上诉称虚构事实冒领征地补偿款与事实不符,其是按照规范取得补偿款,补偿款到位后,其按照被征用人的要求代为领取补偿并已全部交给被征用人,不存在私自冒领补偿款的行为,请求二审法院改判其无罪。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黄宇在协助人民政府进行征地补偿工作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征地补偿款548 779.52元,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的规定,构成贪污罪。故法院判处黄宇有期徒刑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