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强化警示教育,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带头遵纪守法,日前温州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5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
1、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港航执法一大队中队长胡旭哲酒驾问题。2021年2月26日晚,胡旭哲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48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2021年3月2日,胡旭哲被处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2021年7月,胡旭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市公用集团客户服务部(信息中心)原经理吴朋旭醉驾问题。2021年1月29日晚,吴朋旭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血液检测,乙醇含量为146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21年3月23日,鹿城区人民检察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2022年1月,吴朋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二年)、政务撤职处分。
3、洞头区第一中学办公室主任叶定海酒驾问题。2021年9月9日晚,叶定海(非中共党员)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77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2021年10月12日,叶定海被处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2021年12月,叶定海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4、瑞安市马屿镇眼镜产业第四联合党支部原党员林长青醉驾问题。2021年2月4日晚,林长青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血液检测,乙醇含量为176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21年2月22日,林长青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2021年10月,林长青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5、平阳县南雁镇后仓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蔡振亮酒驾问题。2021年6月26日晚,蔡振亮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45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2021年6月27日,蔡振亮被处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2021年11月,蔡振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温州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