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金华市婺城区纪委监委对婺城区城西街道原党工委委员何汀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何汀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受礼;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何汀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何汀开除党籍处分,由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追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何汀简历:
何汀,男,汉族,1975年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温州市平阳县南麂边防派出所所长,苍南县舥艚边防派出所所长,瑞安市边防大队副大队长,龙湾区边防大队大队长,金华市婺城区琅琊镇党委委员,婺城区城西街道党工委委员。
(金华市婺城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