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金华市婺城区纪委区监委对金华金开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徐涵普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徐涵普身为中共党员、国有公司管理人员,丧失理想信念,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受礼;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严重不负责任,放任他人非法挂靠重大工程项目、授意他人违规分包设计项目,对施工方存在的安全隐患未督促整改到位,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徐涵普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徐涵普开除党籍处分,由金华金开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关系;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由婺城区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徐涵普简历:
徐涵普,男,汉族,1973年1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曾任金华市苏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金华智园置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金华智科信息经济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金华金开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金华市婺城区纪委监委、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