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原水利局副局长梁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好处费66万

2014-07-17 来源:法制网 热度:2540℃

近日,广西桂平市人民法院对平南县原水利局副局长梁某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66万元一案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梁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梁某在任平南县水利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向平南水电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副经理方某打招呼,让方某介绍2009年和2010年度平南农村人饮工程项目等给何某承建。2009年至2013年间,梁某分5次共收受何某好处费人民币31万元。另在2012年期间,梁某利用职务之便,让龚某所代理的广州某管业有限公司中标,龚某送给其好处费人民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