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温州市纪委市监委对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金炳松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金炳松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转移涉案财物,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卡;组织观念淡薄,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人事调动提拔、粮食软件项目开发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在粮食仓储补贴工作中,徇私滥权,造成国有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金炳松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温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温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金炳松开除党籍处分;由温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金炳松简历:
金炳松,男,汉族,1963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温州市粮食结算中心副主任,温州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经理,温州市粮食局计划储备(购销调控)处处长,温州市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温州市粮食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二级调研员。(温州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