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保险公司前区域经理,控告她提交过往的虚假入息证明,夸大入息总额逾150万元以诈骗该公司向她提供「握手费」逾86万元。被告今日(5月12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14个月。
刘洁儿,61岁,友邦保险(国际)有限公司(友邦保险)前区域经理,早前被裁定一项欺诈罪名成立,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1)条。
法官叶佐文判刑时称,他以监禁15个月为量刑起点,考虑到被告的各项求情因素,将其刑期扣减一个月。
案情透露,友邦保险为鼓励有经验的保险代理人入职,会在招聘时向他们提供包括「握手费」在内的多种薪酬福利。「握手费」按新入职者过去24个月入息证明结单上所示的入息计算。
被告于2015年6月获邀加盟友邦保险。她向友邦保险提交于2013年6月至2015年5月期间,任职另一间保险公司时的入息证明以计算「握手费」。
有关入息证明显示被告上述期间入息总额约220万元。友邦保险因而于2015年8月向被告发放一笔逾86万元的「握手费」。
惟廉署调查发现,被告于上述期间的入息总额为约65万元,只可享有「握手费」约10万元。被告夸大入息总额逾150万元,从而多获「握手费」76万元。
若友邦保险知悉被告的入息证明为虚假,便不会向被告发放该笔「握手费」,亦便不会聘用被告。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罪行。友邦保险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陈淑文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张春桃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