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今日(5月31日)落案起诉一名找换店前店长,控告她涉嫌从公司盗窃94万元,并以一份虚假交易纪录掩饰她挪用有关款项。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完成调查后向律政司征询法律意见,并按有关法律意见落案起诉被告。
袁安琪,30岁,许氏兄弟外币找换有限公司(许氏兄弟)前分店店长,被控两项罪名,即一项盗窃,违反《盗窃罪条例》第9条;及一项串谋使代理人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3)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
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将于星期四(6月2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以待案件转介区域法院答辩。
被告案发时是许氏兄弟大围分店店长。该分店以三兴行外币找换有限公司的名称经营,并提供外币找换和汇款服务。被告负责该分店的日常运作,包括处理顾客的汇款申请。
许氏兄弟不会向顾客提供任何贷款服务,而其职员不得以赊帐方式为顾客处理汇款申请。每间分店的职员须每日向许氏兄弟汇报财务状况,例如分店的现金结余。
其中一项控罪指被告涉嫌于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2月25日期间,从许氏兄弟偷取现金共94万元。
另一项控罪指被告涉嫌于2020年2月25日,与大围分店一名结数员一同串谋,意图欺骗许氏兄弟而使用一份载有虚假陈述的交易纪录,并藉有关纪录掩饰该笔94万元的现金差额,以误导许氏兄弟。
被告涉嫌于案发期间,在未经许氏兄弟批准的情况下,从大围分店提取现金以向一名顾客提供贷款。
许氏兄弟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