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嘉兴市委批准,嘉兴市纪委市监委对嘉兴市国资委原党委委员、副主任沈建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沈建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党纪国法,毫无党性原则,权力观扭曲,靠企吃企,大搞权钱交易,与他人串供、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非上市公司,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退休后违规兼职取酬;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国企改制、国资担保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利用原职务影响力,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沈建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嘉兴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嘉兴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沈建阳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沈建阳简历:
沈建阳,男,汉族,1957年10月出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嘉兴市税务局(国税局)稽查支队综合科科长、办公室主任,嘉兴市国资局综合处副处长,嘉兴市地方税务局稽查支队副支队长、稽查局副局长,嘉兴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综合处处长,嘉兴市国资委资产监管处处长,嘉兴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嘉兴市国资委副调研员。2015年1月提前退休。
(嘉兴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