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监委对贵州省财政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冉茂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冉茂文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长期沉迷封建迷信活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经商办企业;丧失纪法底线,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冉茂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其违纪违法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冉茂文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