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省商务厅原党组书记、厅长秦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秦军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串供堵口、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大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旅游;违反组织原则,瞒报房产,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搞权色交易;违反生活纪律,道德败坏;纪法底线失守,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利用职权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拆迁等事项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个人费用在单位报销,侵吞公款;擅权妄为,违规决定在禁止开发建设的河道范围内实施违法项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秦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省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秦军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此前,经报国家监委备案同意,省监委已将秦军涉嫌犯罪问题先行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