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廉署起诉前公开大学两高层向美容业组织索取职位贪污罪成候判

2022-09-06 来源:香港廉政公署 热度:834℃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香港公开大学(公开大学)李嘉诚专业进修学院(LiPACE)两名前高层人员,控告他们利用职权串谋向一个美容业组织索取获聘用。两名被告今日(9月6日)在区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黄伟宁,52岁,公开大学LiPACE前院长;及黎伟祈,50岁,公开大学LiPACE前课程总监,同被裁定一项身为公职人员串谋索取利益罪名成立,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4(2)(c)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公开大学其后易名为香港都会大学(都会大学)。

暂委法官香淑娴将案件押后至9月20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报告。两名被告暂时还押惩教署看管。

案情透露,黄伟宁于案发时为LiPACE院长,负责该学院的整体管理。黎伟祈任职LiPACE课程总监,负责发展及开办多项专业课程,包括应个别客户的要求开办企业培训课程。

黄伟宁接获预先通知,其雇佣合约于2018年1月届满后将不获续约,他其后于2017年7月底向公开大学请辞。他自2017年11月中起不得处理LiPACE的事务,直至合约届满为止。

黄伟宁于2017年9月底通知黎伟祈,他正与美容业组织美容专业公会有限公司(美容专业公会) 商议可能获对方聘用,而其中一项条件是他须于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期间安排公开大学筹备一个与美容专业公会合办,名为「美容光学专业证书」的企业培训课程(该课程)。

虽然黎伟祈清楚知悉黄伟宁正与美容专业公会商议他被聘用的条款,她却为该课程预备文件,并向公开大学提交该课程的预算案及建议书作审批,有关文件均采纳了黄伟宁的意见。

黄伟宁理解自己是否获美容专业公会聘用,需视乎该课程能否开办。公开大学于2018年1月中核准该课程后,黄伟宁继续与美容专业公会商议其薪酬待遇,而他最终加入美容专业公会担任总干事,月薪约19万元。

案情透露,黄伟宁及黎伟祈从没有向公开大学申报二人与美容专业公会的关系,或黄伟宁正与美容专业公会商议聘用合约。公开大学不容许二人向任何有公务往来的人士索取任何利益,包括受雇工作。

公开大学其后发现该课程的申请审批程序出现违规情况,决定不再继续处理该课程的事宜。

都会大学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高级检控官江祖胤及检控官李竹筠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胡月华协助。

廉署发言人表示,根据《防止贿赂条例》,由公帑资助的大专院校属公共机构,其雇员不得利用职权索取或收受利益;而法例所指的‚利益ƒ包括任何职位、受雇工作或合约。廉署提醒各公职人员,必须维持高度诚信操守,切勿滥用职权谋取私利,以维护公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