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上午,六安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刘胜涉嫌受贿罪一案,在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淮南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2年至2020年,被告人刘胜利用担任六安市裕安区委常委、办公室主任,霍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霍邱县县长、县委书记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招标代理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其他单位或个人财物折合人民币3271.26万元(其中1189.77万元系未遂)。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刘胜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刘胜进行了最后陈述,并表示认罪、悔罪。
该案将择日宣判。(淮南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