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调查一宗贪污案件时,揭发一名按揭贷款申请人虚报职业及薪金,诈骗一间财务公司向她批出按揭贷款约350万元,被告今日(11月1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承认控罪。
彭雪燕,49岁,现职包装员,承认一项欺诈罪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1)条。
裁判官温绍明将案件押后至2023年2月23日再提讯。被告获准继续保释。
案情透露,被告2018年6月底透过一间财务中介公司向华侨永亨信用财务有限公司(永亨财务)申请一笔约350万元的按揭贷款。她在申请表上报称在一间教育中心任职教育服务经理四年,月薪85,000元,并随表附上相关工作证明及银行月结单。
永亨财务最终批准被告的贷款申请,该笔约350万元贷款亦于2018年7月被提取。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调查发现被告案发时为该教育中心导师,月薪7,000元。该教育中心从没有向被告发出用于上述贷款申请的工作证明。廉署调查亦发现,被告安排四次85,000元现金存入其银行户口,以假装每月收取薪金。
如永亨财务知悉被告的按揭贷款申请及证明文件载有虚假资料,便不会批准其申请。
永亨财务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何仲强代表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