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入抓好重点行业关键领域的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工作,督促有效开展行业整治,日前,湖南省纪委监委对5起各地查处的自然资源系统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1.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雨花区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刘军等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红包等问题。2022年2月10日,刘军主动联系辖区某企业负责人彭某,要求其安排当天晚上吃饭和打麻将。当晚,刘军邀请所在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孔昶、全学文和执法大队大队长邱忠良等10人到彭某安排的餐馆就餐,用餐期间彭某提供了高档香烟和2瓶高档白酒,刘军、孔昶、全学文、邱忠良各收受彭某所送红包2000元。饭后,刘军等4人在彭某安排的酒店房间打麻将,后被公安机关查处。2022年3月,刘军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孔昶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孔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全学文、邱忠良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调整职务。 2.新邵县自然资源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曾小璞利用职权在自然资源领域谋取私利问题。2016年至2020年期间,曾小璞利用担任新邵县自然资源局(原国土资源局)矿管股股长、总工程师、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务便利,在矿山资源储量测量、采矿权保留、采矿许可证登记延续、资产评估业务承揽、矿产资源规划范围调整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44.5万元。曾小璞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4月,曾小璞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耒阳市自然资源局矿业权管理股股长邓翔在行政审批中失职失责并收受贿赂问题。2019年1月至2020年6月期间,邓翔在办理耒阳市源江山煤矿采矿许可证登记延续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适用短期延续条件,先后3次违规签署“同意短期延续”的初审意见,造成不良影响。此外,邓翔还在办理耒阳市有关煤矿采矿许可证登记延续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相关煤矿负责人现金12次共计4.6万元。2021年6月,邓翔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 4.冷水江市自然资源局执法大队负责人段芳宁等人在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中违规收受好处办“人情案”问题。2020年4月至2021年10月期间,段芳宁带领执法员刘光武、蔡剑侠、张斌腾对冷水江泉平采石场、塘湾采石场开展执法检查过程中,收受红包及香烟等财物共计7740元,并违规接受吃请。2020年9月至2021年8月,在冷水江市自然资源局查处泉平采石场等单位非法采矿案件中,段芳宁擅自提出以低于市场价格的标准认定违法所得,蔡剑侠、张斌腾在调查取证中弄虚作假,造成国家财产损失40.4万元。2022年3月,段芳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刘光武、蔡剑侠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张斌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怀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杨波等人在政务服务中违规向服务对象收取“加快费”“加班费”问题。2016年至2021年期间,怀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杨波、刘清桂、杨少平等3人在为企业及个人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过程中,以加快费、加班费等名义违规收受服务对象红包礼金共计10.45万元(其中,杨波收受1.82万元,刘清桂收受1.95万元,杨少平收受6.68万元)。2022年7月,杨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清桂受到政务记过处分;杨少平受到政务降级处分。 通报指出,自然资源系统是经济发展的要素保障部门,承担着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和价值评估、矿产资源管理、土地资源出让等重要职能。上述通报的5起典型案例,有的是用权任性,对辖区内企业随意索拿卡要;有的是失职失责,监管执法流于形式;还有的是“靠山吃山”,在自然资源领域肆意谋取个人私利,严重侵害市场主体利益。对这些问题的严肃查处,充分彰显了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整治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为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保驾护航的坚定决心。 通报强调,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照检查,举一反三,深入开展行业整治,推动解决一批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制订完善一批惠企便民的制度机制,不断改善自然资源系统政风行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抓紧抓实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发现问题推动查补漏洞,以查办案件促进整改整治,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以正风肃纪反腐的实际成效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