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济宁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济宁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鱼台县纪委监委对济宁市兖州区原副县级干部黄旭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旭东背弃初心使命,丧失党性原则,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组织观念淡漠,瞒报个人有关事项;为官不廉,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贪欲膨胀,公器私用,将国有企业清算资金当成个人“钱袋子”,肆意侵吞公款,挪用企业清算资金供其他单位进行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黄旭东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挪用公款、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济宁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济宁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黄旭东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