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纪委监委对武汉市委武汉新港工作委员会原书记、武汉新港管理委员会原主任张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林背弃初心使命,丧失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串供堵口,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为官不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谋取巨额利益;贪欲膨胀,大搞权力寻租和土地腐败,利用职务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用地审批、规划调整等方面谋利,并索取、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林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林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