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宜宾市委批准,市纪委对宜宾市副处级退休干部向辉礼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经四川省监委指定管辖,眉山市监委对其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监察调查。
经查,向辉礼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在组织审查期间不如实说明问题,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反规定为他人在提拔、任用方面说情打招呼;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特定关系人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道德败坏;贪欲膨胀,胆大妄为,将公权力沦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甘愿被“围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向辉礼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宜宾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向辉礼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