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调查贪污时,揭发一名窗户维修承办商东主就一间政府资助小学的验窗及窗户修葺工程,伪造另一间承办商两份报价文件。被告今日(2月9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处入狱九个星期,缓刑12个月。
杨泽波,67岁,宏昌铝钢工程有限公司(宏昌)唯一董事暨股东,早前承认两项伪造文书罪名,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71条。
裁判官曾庆东判刑时表示,考虑到被告认罪及有悔意,以及其他求情理由,判处被告缓刑。
案情透露,屋宇署于2020年7月按强制验窗计划,要求基督教香港信义会马鞍山信义学校进行验窗及窗户修葺工程。根据该校的采购指引,金额逾五万元但不超过20万元的采购项目,须取得最少五份书面报价。
该校于2020年10月就上述工程接获10份报价文件,文件报称来自包括宏昌在内五间窗户维修承办商。每间承办商均提交两份报价文件,分别就验窗及窗户修葺报价。宏昌的验窗及窗户修葺报价属最低,分别为3,000元和94,100元。校方怀疑有关报价文件的真伪,而终止该次采购。
廉署接获贪污投诉后展开调查,发现在上述五间窗户维修承办商中,其中一间从未签署和发出两份提交予该校的报价文件。
被告伪造该两份报称由上述窗户维修承办商发出的报价文件,并将文件交予该校。该两份报价文件显示的报价,均高于宏昌的价钱。
基督教香港信义会马鞍山信义学校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陈永淦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萧善彤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