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中通社报道,香港特区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两名证券行前雇员及另外两名人士,控告他们涉嫌就证券买卖,分别受贿及行贿共逾32.8万港元。
香港廉署6日表示,该两名证券行前雇员于案发时同为“首华证券”的持牌代表,分别任职交易员及市场经理,负责为客户买卖证券,包括股票及俗称“窝轮”的衍生权证。
另外两名被廉署起诉人士是股票投资者,为两兄弟。两兄弟于2009年至2010年期间向上述证券行两名雇员提供非法回佣,合共行贿逾32.8万港元。
四名被告获廉署准予保释,将于7日上午在东区裁判法院答辩。
据香港中通社报道,香港特区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两名证券行前雇员及另外两名人士,控告他们涉嫌就证券买卖,分别受贿及行贿共逾32.8万港元。
香港廉署6日表示,该两名证券行前雇员于案发时同为“首华证券”的持牌代表,分别任职交易员及市场经理,负责为客户买卖证券,包括股票及俗称“窝轮”的衍生权证。
另外两名被廉署起诉人士是股票投资者,为两兄弟。两兄弟于2009年至2010年期间向上述证券行两名雇员提供非法回佣,合共行贿逾32.8万港元。
四名被告获廉署准予保释,将于7日上午在东区裁判法院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