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凉山州委批准,州纪委监委对盐源县政府原副县长,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三级高级警长尹浩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尹浩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套取项目资金,数额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尹浩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凉山州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州委批准,决定给予尹浩开除党籍处分;由州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