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受贿总额超300万元,涉及干部提拔和工程管理等
原广州市白云区委书记、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谷文耀涉嫌受贿一案,今日在深圳公开审理。谷文耀涉嫌受贿于2013年6月27日被广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11日被广州市公安局逮捕。
据检方指控,2003至2013年,谷文耀利用其担任广州市白云区委书记、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的职务便利,在干部职务调整、提拔任用、工程承包、施工管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对方财物合计人民币229.405万元、港币13万元、英镑1.44万元以及价值人民币100万元的干股。
2014年5月13日,谷文耀的家属代退赃人民币2270426元、港币13万元到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求从轻处罚。检方认为,被告人谷文耀身位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帮助“提干”收受多人贿赂
据检方指控,谷文耀具体的受贿事实包括收受钟向东人民币107万元;收受刘健生人民币28万元、港币5万元;收受陈智宏人民币64万元、港币8万元;收受张新华价值人民币100万元的干股、现金人民币8万元;以低价承租商铺的形式收受刘穗龙人民币194050元、现金人民币1万元;谭矩添英镑1.44万镑、人民币1万元以及谭矩添的人民币1万元等。
由于谷文耀身处要职,在干部职务调整和选拔任用等方面有一定话语权,因此成为了钟向东等人“糖衣炮弹”进攻的目标。据检方指控,2003年8月、2004年初,谷文耀就分别在家中收受钟向东人民币10万元,之后在2007年初、2007年5月、2008年2月,又分别在家中收受钟向东人民币20万元。
2006年,另一名行贿人刘健生向谷文耀推荐提拔王云,王云被提拔后,谷文耀在办公室收受刘健生人民币5万元。
家人出国游由行贿人“埋单”
据了解,谷文耀在任广州市白云区委书记、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期间,多次由行贿人埋单旅游。2006年9月,谷文耀的妻子谢小黎、大姐谷文贞、大姐夫劳永嘉到英国旅行,旅行费用人民币12万元由钟向东安排支付。
但为谷文耀旅游付出最多“代价”的则是另一名行贿人——陈智宏。据检方调查,2004年5月,谷文耀在普陀山旅游时收受人民币1万元,2004年8月和2006年10月,谷文耀在五台山旅游时分别收受陈智宏人民币1万元和2万元, 2005年5月在云南旅游时收受人民币2万元,2005年10月在海南旅游时收受人民币1万元,2006年1月至2010年9月,在澳门旅游时每次收受港币1万元共计5万元,2009年10月在福建旅游时收受人民币1万元,2002年5月在澳门收受港币3万元。合计人民币8万元、港币8万元。
逢年过节必领到“万元红包”
此外,每年的春节和中秋,数名行贿人还纷纷登门,向谷文耀送去“红包”。
据检方统计,2004年至2006年春节,谷文耀分别在家中收受钟向东人民币5万元。2005年至2009年春节,分别在家中收受刘健生人民币3万元,2005年至2008年中秋分别在家中收受人民币2万元。2004年至2013年的中秋和春节,每次收受陈智宏人民币1万元共计19万元。2006年春节在办公室收受张新华人民币2万元,此外还在2007年和2008年中秋、2009年春节分别在部队招待所收受其人民币2万元。2007年和2008年春节分别收受刘穗龙人民币5000元。2010年春节,收受谭矩添人民币1万元。2009年春节,收受罗三宏人民币1万元。
这些“红包”款项合计人民币45万元。
儿子英国留学有人给生活费
谷文耀还被指控2007年5月在去南非之前在办公室收受刘健生港币5万元。2003年11月在中央党校宿舍收受陈智宏人民币2万元,并以买房借款和新房装修为名,在2004年6月和2004年8月分别收受其人民币30万元和人民币5万元。
2006年底,谷文耀还收受张新华名下持有的蓝鸽集团有限公司价值人民币100万元的干股。
2007年10月和2008年3月,谷文耀的妹妹谷文慧先后向刘穗龙的公司承租了2间商铺,承租期间租金低出市场平均价合计人民币194050元。
记者还了解到,在2004年1月至2007年7月期间,除每年7、8月假期外,谭矩添通过其香港的公司每月寄给在英国读书的谷文耀儿子谷某400英镑,共计1.44万英镑,作为其在英国留学的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