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阜阳市阜南县张寨镇财政所原涉农会计马宏,利用负责涉农资金发放的职务便利,将学生家长、农户的账号篡改为自己和岳父的账号,侵吞学生学杂费补助款、农民涉农补贴款11万多元。经阜南县检察院依法查办并提起公诉,日前马宏因犯贪污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非法所得及其孳息予以追缴。
今年48岁的马宏,在1996年至2009年间,担任阜南县张寨镇财政所涉农资金会计,负责对国家发放给农民、学生的各项补贴资金,进行登记造册、资金审核等工作。2005年,国家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即免教科书费、免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各学校将受助学生的姓名、补助金额及学生家庭户主的姓名、银行账号等信息上报给马宏后,马宏据此制作电子文本,上报县邮政储银行中间业务部,再由该行将补助款打卡发放到学生家长账户中。
此时,马宏与其岳父陈某经营的客车营运正急需资金,为贪污补助款,马宏对学校上报的信息进行修改,将多名家长的账号改为其个人和岳父的银行账号。2005至2007年间,先后共有460笔学杂费补助款共计5.82余万元,进入到其岳父的银行账户中。同期,3.09余万元的学杂费补助款进入到马宏的个人账户。马宏安排妻子将上述款项取出后,用于客车营运。
除贪污学生的补助款外,在2006和2007年间,马宏还在发放涉农补贴款过程中,使用相同的手段,将部分农民的补贴款打到自己和岳父银行卡中。其中,其岳父陈某的卡中打入165笔,马宏的卡中打入122笔,共计2.37余万元。后部分学生家长、教师、农户等,发现学杂费和涉农补助款始终未到账后,将问题反映到张寨镇财政所,马宏只好取出56274.04元返回给部分学生家长和农户。经查,马宏共利用职务便利,采取更改发放款账号的手段,侵吞学杂费补助款、涉农补贴款112970.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