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矿业集团谢桥矿原副矿长王青春受贿受审 曾退30万贿款风头过后再收

2014-08-22 来源:中安在线 热度:3615℃

手握建议权和推荐权,淮南矿业集团谢桥矿原副矿长王青春将这两种权力发挥到了极致,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等方面为人谋利,而他获得的感谢费也十分可观,现金及银行卡共计216万元。昨日,他因涉嫌受贿罪在淮南市潘集区法院受审。

水泵、开关采购均成敛财契机

王青春拥有研究生学历,1999年至2010年至案发曾任淮矿谢桥矿副总工程师、副矿长。任职期间,王青春负责全矿机电管理、外传供电等工作,在谢桥矿采购矿区设备过程中,具有建议权和推荐权。

早在2005年,他刚当上副矿长时便利用职权开始了第一次受贿。当时谢桥矿准备采购两套副井电控装置,上海一家电器公司董事长吴某便找到王青春,请求其在招投标时给予关照,并允诺中标后给予好处费,王答应帮忙。之后公司顺利中标。2006年吴某在王青春办公室内送他现金23万元。

此后在谢桥矿采购机电设备过程中,王青春受一家电子公司销售经理邢某委托,积极推荐该电子公司产品,邢某于2005年至2008年春节共送他8万元。在采购招标中,从水泵、运输皮带到开关等都成了王青春敛财的契机,其多次接受合肥、徐州等多家公司请托,积极为几家公司推荐,共获“赠”人民币50万元。

风头过后又收下退回的30万

而被王青春视为“摇钱树”的当属扬州一家机械公司的董事长汤某,2008年至2013年,汤某先后四次送给王青春现金、银行卡共计人民币135万元,王青春利用职务便利,使得其公司产品被淮南矿业集团采购使用。

2008年,汤某获悉谢桥矿将采购操车系统,遂找王青春请求帮忙,在王青春的帮助下,同年10月,其公司顺利与淮矿签订了物资购销合同。2008年年底,汤某通过公司一业务员联系送给王青春30万元。

当时该矿矿长吴定洲因受贿被查,王青春担心事情败露,于2010年3月将30万元退还。 2010年年底,汤某让业务员再次把30万元送给王青春,他再次收下。

此后汤某于2011年再次送给王青春40万元,王帮助其公司中标,而为了节约成本,汤某提议在安装操车系统时保留框里的旧管道,省下合同里约定的管道费用,王青春点头同意。 2013年,王帮助汤某的公司再次中标,汤转账给王青春50万元。庭审中,王青春辩称自己事发后主动退赃,愿意认罪,且称自己在招标中只有建议权,没有决定权,希望法院能够轻判。本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