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职员生意亏损而负债,在得知客户的个人及存款信息后,便利用职便盗取客户个人信息,办理手机卡和农行卡后,再通过注册支付宝账号转走客户近6万元。8月28日,邱某婷以涉嫌盗窃罪被移送福建省漳浦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邱某婷是某银行漳浦县支行的职员,2012年至2013年年底,由于经营不善,导致自己生意亏损且欠他人十几万,经常被追债。
2014年4月初,邱某婷在工作中获悉该行存款客户林某的个人信息及存款信息后,为了偿还债务而萌生贪念。于是邱某婷利用工作便利盗取林某的个人信息,以林某的身份办理手机卡并与林某的农行卡进行绑定,再以林某的身份注册支付宝账号。
紧接着,邱某婷先将林某银行卡内的钱转入林某的支付宝账号内,再将林某支付宝账号内的钱转入自己的支付宝的账号内,最后将自己支付宝账号内的钱转入自己的银行卡内并取出,用于偿还债务。
2014年4月17日至25日,邱某婷用支付宝转账的方式盗走被害人林某5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