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泸州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张伟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伟东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旅游活动安排;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特定关系人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政商关系亲清不分,长期与管理服务对象打牌赌博;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业务承揽、公积金贷款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张伟东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泸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伟东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