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兰溪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诸葛某涉嫌受贿罪一案。
诸葛某原为兰溪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站长,因涉嫌受贿罪,被兰溪市人民检察院依法起诉。庭审中,检察机关指控诸葛某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在2012至2014年期间,共分40余次收受20名企业主购物卡、现金等财物合计11万余元,单笔最大1万元。法庭上,诸葛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当庭表示自己存在着侥幸心理,现触犯了法律,愿意接受法律制裁。该案将在合议庭评议之后公开宣判。
兰溪市纪委与法院纪检组此次共组织兰溪市各单位、乡镇200余名中层干部参加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