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江干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周金水
记者从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该院近日依法对江干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周金水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提起公诉。
经查,1988年,周金水经批准在杭州江干区笕桥镇花园村3组自建房,故无法享受福利分房。
2002年至2005年,周金水在任江干区房产管理局局长期间,利用其主持房产管理局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非法侵吞国有公房三处,贪污金额达133万余元。
2008年至2012年,周金水利用其先后任江干区委常委、彭埠镇党委书记、江干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职务便利,向他人索要或非法收受财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受贿金额达42万余元。
记者从杭州市纪委官方网站“杭州廉政”了解到,在今年的4月4日,周金水被杭州市纪委立案调查。
目前,案件审理工作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