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市城中区警方30日通报,该市一家建筑公司财务科副科长翟某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变卖价值200万元的500吨钢材,所得款项占为已有。目前,嫌疑人翟某已被依法执行逮捕。
警方介绍,2014年8月初,警方接到一家建筑公司报案,该公司在南宁的一个工程项目有500多吨、价值近200万的钢材去向不明,请求立案侦查。
警方查明,2013年12月初,广西某建筑总公司二分公司在南宁市武鸣县承揽下一项总造价为2亿人民币的工程,分公司财务科副科长翟某与总公司签定内部承包合同,成为该项工程的总负责人。
工程开工后,翟某以二分公司的名义与材料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合同注明货款可在工程完工后结算。但由于此项工程项目较大,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工程逐渐出现资金短缺、材料供给不足现象。翟某为筹资金,负债累累。2014年8月该项工程被迫停工。
建筑总公司获悉工程停工后,迅速派人前往,对工地实地查看并检查账目,发现该工程账目混乱,有严重的亏空问题。其中,有500多吨、价值近200万的钢材去向不明。
柳州市公安局桂中刑侦大队经过两个多月的侦查,掌握了充足的证据,10月13日将翟某抓获归案。
翟某落网后辨称,500多吨钢材中的480吨分三次变卖,但所得款项是用于工程日常各项开支,自己并无从中获利;另外的90吨钢材暂时挪用于一朋友建房。
警方查明,翟某变卖钢材后的资金并未回到工程项目的账上,而是进入了自己账户,用于偿还债务。目前,翟某因涉嫌职务侵占被依法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