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据云南省纪委通报,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副局长方绍东、云南省社会保障卡制作发行中心主任罗世江、云南技师学院副院长马昆、富滇银行昆明银光支行行长周爱国、富滇银行昆明正义路支行风险总监苏建勋、富滇银行村镇银行管理部总经理张炬、云南省总工会调研员夏兰香7人,经查存在滥用职权、收受贿赂、骗取公款等行为,被开除党籍。
经查:
2006年至2011年,方绍东在任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昆明分局局长期间,存在滥用职权,违规成立公司,从中套现1997万元私设“小金库”,全部用于接待、娱乐、滥发补贴奖金、借款,个人领取奖金补贴30万元和占用6万元,造成国有资金流失;违规购买超标车,被开除党籍。
2009年至2011年,罗世红在担任云南省社会保障卡制作发行中心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人民币23万元,贪污公共财物人民币20万元,被开除党籍。
2006年至2012年,马昆在担任云南省综合技工学校办公室主任、云南技师学院副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为目的,采取虚增法律顾问费并由律师私下返款的方式,从学校骗取公款,个人从中获取4万元,被开除党籍。
2004年至2007年,周爱国在任昆明市商业银行(富滇银行前身)资产经营部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人民币15万元,被开除党籍。
2004年至2007年,苏建勋在昆明市商业银行(富滇银行前身)资产经营部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人民币15万元,被开除党籍。
2009年至2011年,张炬在任富滇银行行政保卫部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人民币10万元,被开除党籍。
2009年至2013年,夏兰香利用丈夫省交通厅厅长杨光成的职务影响力,收受他人贿赂135.5万元,被开除党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