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卫生局原副局长邱春雷帮情妇赚千万 称“在一起就是最好感谢”

2014-12-05 来源:新快报 热度:2034℃

邱春雷被控收受情妇410万元贿赂,当庭翻供否认

“我们是情人关系。”许多官员对情人关系总是遮遮掩掩,但昨日广州市卫生局原副局长邱春雷却大大方方承认他的“婚外情”。他自认为不图钱只图情,帮助情人做生意捞钱千万,不曾收取一分一毫。面对来自400多万元的指控,邱春雷全盘翻供一度喊冤,请求苍天有眼,还他清白……这些,究竟最后挣扎还是另有隐情?一时变得扑朔迷离起来。

落马曾写下遗书,以表清白

今年初,广州市纪委放出第一波反腐“炸弹”,邱春雷与另外四名市管干部,被宣布涉嫌受贿。下半年,这批落马干部陆续进入庭审程序,邱春雷排期最后,选择在昨日开庭。

资料显示,现年51岁的邱春雷,大学毕业后一直在卫生系统工作,先后担任广州市卫生局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主任、农村卫生处处长、办公室主任、副局长,在专项资金拨款、医疗合作等方面,颇有实权。

从面上看,邱春雷也不算是个富人。据其描述,现在家中仅有80多平方米的房子,银行里面只有几十万元存款,如今估计也已耗尽。

其案发,应该算是祸起“红颜”。他的情人曹某某,涉嫌行贿卫生系统官员被调查。其间,她寄给邱春雷一封信,称其已经行贿他500多万元。

邱春雷当时很害怕,对妻子和领导说自己是被冤枉的,为了自证清白,他还写下了一封遗书。但是,纪委最终还是查了上来。今年初,邱春雷因涉嫌滥用职权和受贿被逮捕。

指控申请专项资金,先关照情妇生意

昨日,邱春雷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堂,检方对他提出了两宗受贿指控。

一是2009年底,邱春雷为远房亲戚陈某某的儿子找工作,收受5万元。对此,邱春雷坦言,碍于维护对方面子确实收了钱,但早已还给对方。不过,陈某某却在证言中否认还钱。

另外一宗是大额指控。从2003年到2011年期间,邱春雷为医疗设备销售商曹某某参与医疗设备招投标提供帮助,先后收受曹某某的现金共410万元。

证据显示,邱春雷手握一些扶持资金的分配权力。在资金分配之前,他会以亲戚的身份带曹某某出席饭局,让从化、花都三个区的卫生局原局长关照她的生意。而三位局长为了多申请专项资金,并和邱春雷搞好关系,他们会照办。

据曹某某说,邱春雷会及时告知她哪些单位需要采购,她得知后则将自己的器械参数报送给该采购单位领导,然后顺利中标。

书证显示,曹某某在上述三个区域共中标了4000多万元的生意,获利至少上千万元。曹某某称,邱春雷曾和他提出以6比4的方式分利润。

“我跟我太太省吃俭用,我不是贪官”

邱春雷称有罪供述系遭逼供、诱供,检方则称取证合法有完整证据链

对于来自情妇的410万元指控,庭审期间,邱春雷从头至尾矢口否认。案情也因此充满悬念。邱春雷和曹某某之间,是否存在超越了金钱的真爱?虽然妻子也坐在旁听席,邱春雷还是详细交代了与曹某某的感情历程。

2005年,邱春雷在一次校友会上,经一名处级官员介绍认识了曹某某。两人经常一起“谈人生”,共同的下乡经历给他们带来了共同话题,从而慢慢地走在一起。

为了避免这段关系曝光,邱春雷称和曹某某很少在外面抛头露面,多选择在曹某某处相会,吃饭之余还辅导曹某某孩子功课。

邱春雷称,曹某某原本做贸易生意,后来改做医疗器械生意。曹某某当时生活比较艰难,并开口向邱春雷求助。

邱春雷说,他答应只能帮忙介绍一些卫生系统的领导给她。但这层关系显然很重要,后来曹某某的经济状况变化了,摆脱了“房奴”身份,还可以炒房赚钱了。

基于这层情人关系,邱春雷否认收取过曹某某的感谢费。“也是因为我不要钱,她才跟我好。”邱春雷认为,在一起就是最好的感谢。他非但没有要过一分钱,还在曹家艰难时,几百几千地给她资助。但是,曹某某富裕后,还是用他人名义买了一辆车,让邱春雷随时可以用。

庭审显示,曹家靠着邱春雷的帮助,一日一日富裕起来。但邱春雷家里,依然只有一套80多平方米的房产和几十万元的银行存款。

“我其实很爱我的妻子和女儿,我跟我太太经常省吃俭用,我不是一个贪官!”邱春雷拿着厚厚的文稿说,至今仍想不明白为何被查,而那些有罪供述是遭到了逼供、诱供,希望“苍天有眼,包公再世”。针对邱春雷是否存在被刑讯逼供的情形,检方表示有审讯录音录像可以作证取证合法,完整证据链条已经形成。

焦点一是否收受情人贿款?

邱春雷在整个庭审现场,不断重复被调查时候遭受的委屈,以致被法官提醒要注意态度。

检方指出,邱春雷曾多次作出有罪供述,还曾写两封信给其妻子和情人,请求帮忙退赃。

对此,邱辩解称这只不过是为了让家人得知他依然安好。其曾作出有罪供述是逼于无奈,但从今年2月开始,他才开始做真实的供述。

检方出示证据显示,增城、从化、花都三区卫生局的原局长,皆作证了邱曾经前来打招呼。关键人物曹某某也作出了详细的行贿供述。目前,三人同样因为收受曹某某的贿赂,均已被判刑五年到六年不等。曹某某也因行贿罪一审被判刑十年六个月。

对此,邱春雷的辩护律师提出,邱春雷和曹某某的供述存在金额和细节的诸多出入,证据存有瑕疵。比如,二人早已存在亲密的关系,若有金钱往来在家里进行更为安全,根本没必要在外面接头。且不说曹某某也曾出现了大量翻供,单凭其一人的供述不足以认定邱春雷存在受贿。

此后,检方回应,邱春雷曾自认“心里也出现了反反复复的情况”。曹某某和邱春雷受贿供述,有5次可以对得上,虽然有数额不一致,但可以证明侦查机关没有进行编造。

焦点二大笔贿款去了哪里?

双方各执一词的情况下,410万元赃款的去向,同样引人关注。检方指出,邱春雷供述,为了当上局长,大部分贿款用于行贿北京和广州业内卫生系统的多位人士。

但是,具体的资金往来并无物证,也没有收受邱春雷财物的人士出面作证,仅有这些相关人士入住广州酒店的证据。

对此,邱春雷当庭提出,要求追究自己的“行贿罪”,查清赃款的去向。

但辩护律师还是提出了系列疑问,认为本案存在证据不充足的情况,应该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判案,如果认定邱春雷收受远房亲戚5万元成立的,请求给予判处缓刑。案件尚未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