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河南省纪委点名道姓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
通报称,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出台以来,全省各地各单位采取措施、狠抓落实,党员干部作风明显转变,但仍有个别党员干部置若罔闻、顶风违纪,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这5起典型案件是:
商丘市交通运输局路政管理处组织纪律涣散、工作作风散漫问题。检查发现,2014年8月13日上午,商丘市交通运输局路政管理处1至3楼办公区域仅有2名工作人员。下午3时,检查组再次到该单位检查,发现仅有11名工作人员在岗。经查,当天没有上路执法任务,143名不在岗工作人员中,有21人擅自缺岗旷工、75人迟到、1人未上班(未发工资),11人请假、11人借调外单位、24人出差或外出学习。商丘市委、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路政管理处处长王木明行政记大过处分,按有关程序免去其路政管理处处长职务;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路政管理处党总支书记贺红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路政管理处党总支书记职务;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路政管理处副处长任向阳、刘越凡行政记过处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给予市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关保安党内警告处分,免去其党委书记职务、按有关程序免去其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任河亮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市交通运输局党委作出深刻检查,并在全市通报。同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商丘市交通运输局、路政管理处依纪依规分别对缺岗、旷工、迟到人员作出了相应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
郑州市农林科学研究所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7月,经该所党委书记、所长栗进朝同意,由该所党委委员、组宣人事科科长张鸿负责牵头,以“开展红色教育活动”为名,组织干部职工132人分两批至隆化董存瑞纪念馆、承德避暑山庄和坝上草原等地参观、旅游。2014年8月,郑州市纪委分别给予栗进朝、张鸿党内警告处分,对参与公款旅游的副所长邢廷茂、王国杰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参与旅游人员均摊费用。
鹤壁市第七中学公款宴请问题。2014年7月19日至23日,鹤壁市第七中学在该市西山宾馆开展教研活动。7月22日,该校校长李存民邀请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彦成及教育局其他工作人员到西山宾馆参加晚宴,并在宾馆唱歌娱乐公款消费。8月1日,鹤壁市纪委分别给予张彦成、李存民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市教育局按照规定对其他参与人员进行处理;同时,分别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朝庄,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牛万斌进行诫勉谈话。
驻马店市驿城区运管所副所长段新安大操大办儿子婚礼问题。2014年5月,驿城区纪委接到关于段新安准备邀请非亲属参加其子婚宴的举报后,立即按规定责令其取消非亲属宴请,并要求驿城区交通局负责监督,段新安作出书面承诺。5月16日,段新安依旧邀请系统内干部职工、企业人员等非亲属143人参加其子婚宴,收受礼金46200元,且在组织调查时试图销毁证据,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5月19日,驿城区纪委监察局给予段新安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收缴违纪所得。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驿城区交通局党委书记、局长赵新中,驿城区运管所党支部书记张辉和负有监督责任的驿城区交通局纪委书记毕明生进行诫勉谈话并要求写出深刻检查,责令运管所所长张杰写出深刻检查,驿城区交通局党委向驿城区区委作出深刻检查。
新蔡县供销合作联社7名工作人员工作时间打牌问题。2014年8月7日,该联社班子成员樊保生、汪建东、宁洪涛、钟兴亮及工作人员任建军、张亚娟、郭黎峰等7人工作时间打牌。8月12日,新蔡县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樊保生、汪建东、宁洪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钟兴亮、任建军、张亚娟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郭黎峰行政警告处分,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给予县供销合作联社理事会主任、党委书记王岿党内警告处分。(河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