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行贿副区长,还一边收受承包商贿赂。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原副局长曾玮鸿,任职期间先后收受多名承包商贿赂共计64.62万元,与此同时,他为感谢白云区原副区长钟向东的提拔,还主动贿送人民币15万元。昨日,记者获悉,曾玮鸿因犯受贿、行贿两项罪名,数罪并罚,一审被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判处7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
现年48岁的曾玮鸿系广州本地人,大学本科文化,1989年分配到白云区教育局工作,历任团委副书记、团委书记、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政工办主任等职务,2008年10月至案发前担任白云区教育局副局长。2013年4月,曾玮鸿到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投案自首。2013年8月,曾玮鸿家属退缴了41.1万元。
据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至2013年期间,曾玮鸿在担任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副局长期间,利用分管财务、基建、信息装备等方面的工作便利,先后收受学校后勤服务承包商钟某春等人贿送的财物共计人民币64.62万元,并为他们谋取利益。其中,2012年11月,曾玮鸿以其妻弟的名义,仅以18万元的价格向黄某容购买了总价52万元的两套房产。
2006年至2013年期间,为感谢时任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白云区委常委、组织部长钟向东(已判决)的提拔,曾玮鸿先后向钟向东贿送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