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下午,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刘焕成受贿一案一审宣判,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刘焕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3月至2013年春节期间,被告人刘焕成利用其先后担任郑州市农村经济委员会主任、郑州市管城区区长、新密市委书记、郑州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就业安排、工作调动、职务职级调整、企业经营、承揽工程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现金、银行卡、购物卡、消费卡、为装修和购买家电支出的费用等,共计价值人民币964.22万元,美元29.55万元,英镑2.2万元。
宣判后,被告人刘焕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