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许昌市供销合作社办公室主任谢耀亭违规收受企业年货节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林州市二中校长张虎增用公款送礼、报销个人手机费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温县档案局虚开票据冲销招待送礼费用,局长闫掁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镇平县规划局监察大队违规向数十名职工发放福利,大队长魏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舞钢市武功初级中学原校长王曙辉用公款购买购物卡为教职工发放福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免去校长职务。
6.卫辉市城郊乡纸坊村村委会用公款购买购物卡,作为福利向6名村委会成员发放,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程喜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河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