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青海省委今天通报中央第三巡视组巡视青海省反馈意见整改情况。通报指出,2014年8月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问题线索701件,立案264件,结案241件,处分277人。其中:州厅级干部10人,县处级干部45人,乡科级以下222人;移送司法机关15人。
巡视整改期间,集中突破了一批重点案件。省经委主任朱建平、省能源局局长于小明、省委组织部原副巡视员方申生、祁连县委书记王伟华、格尔木市副市长王清亮等领导干部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4年7月26日至9月29日,中央第三巡视组对青海省进行了巡视,10月28日反馈了巡视意见。
一、加强领导,强力推进整改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省委常委会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中央巡视组第二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对于我们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狠抓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充分发挥巡视利剑作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一致感到,中央第三巡视组巡视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实事求是、客观准确、切中要害、深刻到位,完全符合青海实际,是一次很好的“把脉会诊”。一致表示,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深刻认识巡视反馈问题的危害性、解决问题的紧迫性,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对反馈的问题不回避、不遮掩、不护短,以严的措施、严的要求、严的纪律,一项一项抓整改,标本兼治,确保问题得到解决、案件得到查处、正气得到弘扬、事业得到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省委成立以骆惠宁同志任组长,郝鹏、王建军同志任副组长,相关省级领导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骆惠宁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职责,亲自组织研究部署和督促落实。整改期间,省委先后召开4次常委会议、5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抓整改重点,抓整改调度,抓督促落实,推动整改工作扎实有力开展。
(三)明确细化责任。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省委全面梳理,分类研究,制定了《中央第三巡视组巡视青海省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围绕巡视指出的4个方面10个问题和加强改进工作的6条意见建议,提出了34条具体整改措施,均由分管常委或副省长牵头负责,并明确了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各市州党委和省直有关部门按照整改任务分工,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细化措施,明确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形成了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的整改工作局面。
(四)强化督促检查。省委把督促检查作为推动整改落实的重要手段,常委会及时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有力指导工作;省委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盯住目标和进度,加强对整改的协调;各牵头常委和副省长深入一线督促检查,具体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省委、省政府督查部门对各责任单位进行专项督查,跟踪问效,保证了整改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从严务实,全面认真整改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整改情况
1.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一是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省委主动履责。省委主要负责同志亲力亲为,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主持制定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配套制定《青海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并召开推进会,狠抓一把手,依纪依规严格执纪问责,使全省上下落实主体责任的意识明显增强,工作力度明显加大,效果逐步显现。坚持问题导向。对全省八个市州和省直机关单位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省委主要负责同志与八个市州和整改任务较集中的省直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逐一面谈。省纪委负责同志对各市州和省直单位纪委书记逐一约谈,传达中央、中央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精神,指出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收到了很好效果。加强检查考核。从2014年11月24日开始,由省级党政领导带队,结合分工,对各地各单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考核。省委常委会专门听取了八个市州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包括党风廉政建设的专项述职。2014年12月26日至28日召开的省委全会听取了4名市州和省直机关单位党委(党组)书记的述职述廉,并进行了测评。上述举措有力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落实。
二是集中办理中央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省委高度重视中央巡视组向本省移交和转交的问题线索,要求把问题线索的核实、案件的办理作为整改的重点来抓。省纪委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对中央巡视组转交和本省收到的举报问题线索综合评估,进行了分类处置。对转交的涉及省管干部的问题线索,省纪委从有关部门抽调力量组成3个初核小组,集中开展初核,逐件办理。目前已初核了结10件,立案7件,谈话14件,函询69件,其余的正在依法依规办理之中;对涉及市(州)、县(市、区)、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省属企业管辖的问题线索交由管辖的地区、单位纪检机关办理,省纪委督查指导,目前已办结55.3%;对属于中央垂直管理机构、外省和涉法涉诉的信访举报件,已转请有干部人事管理权的相关机构办理。
三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2014年8月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问题线索701件,立案264件,结案241件,处分277人。其中:州厅级干部10人,县处级干部45人,乡科级以下222人;移送司法机关15人。巡视整改期间,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了纪检监察部门与检察、公安、审计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集中突破了一批重点案件。省经委主任朱建平、省能源局局长于小明、省委组织部原副巡视员方申生、祁连县委书记王伟华、格尔木市副市长王清亮等领导干部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四是开展重大案件“回头看”。对2010年以来已经处理过的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开展“回头看”,共审核省纪委、监察厅自办案件59件107人,抽查并审核各地各部门案件30件83人;对海南州贵南县森多乡周则家贪污案等2起处理明显偏轻偏宽的案件,依纪严格复审,并重新进行了处理。同时,认真落实“一案双查”,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11起案件16名责任人失职行为进行问责,给予了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等纪律处分。
五是切实增强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力量和能力。省委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提升新形势下市州县乡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办案能力的意见》,通过“三转”、增设机构、调剂编制、选调人员等措施,使州县两级纪委监察局在原有人员基础上增加15%,办案人员占比达到50%以上,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力量得到加强。同时,制定出台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规定、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集体评估制度,分批培训办案人员,内部监督和办案能力得到明显增强。
六是开展警示教育。结合十八大以来中央查处的有关案件和本省查处的海东市委原常委董璞受贿案、平安县教育局原局长星仓贵受贿案、青海能源公司套取国家专项资金案、大通县塔尔湾村党支部书记黄生福贪占农村低保资金案、省第一地勘局第一地勘院违规发放过节费案、西宁市中心广场拆迁指挥部违规赴国外考察案、省水利厅公款送礼案、门源县公安局收取礼金案、省文联原副主席陈士濂违反政治纪律案、甘德等县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案等典型案例,召开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以案说法;召开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会,严肃指出存在问题,收到良好的警示效果。
七是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2014年11月以来,省委5人小组两次听取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发现问题线索办理工作汇报。省委常委会3次听取巡视综合情况汇报,研究2015年巡视方案等。加强巡视机构建设,增设了省委第五巡视组。实行“组长库”动态管理,调整巡视组副组长3名,为巡视组选配了一些专业年轻干部。研究制订对省委巡视组的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大专项巡视工作力度。建立巡视发现问题整改清单台账,专人负责,跟踪督办,实行销号管理。目前,省委巡视组共发现各类问题线索125件,全部移交相关部门,其中首轮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从2014年省内第二轮巡视情况看,直面问题和发现问题的能力有了明显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