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检察院3日对外通报,近日,经龙岩市人民检察院指控,龙岩市移民局原局长苏元光因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四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3年。
通报称,经审查,被告人苏元光在担任龙岩市移民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独断专行,为支付个人赌资和投资需要,挪用移民后期扶持资金1400余万元,滥用职权套取移民培训专项经费390余万元用于违法违规开支,并侵吞移民培训经费等各项公款110余万元,构成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和滥用职权罪。此外,还收受他人贿赂130余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受贿罪。
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苏元光构成上述四罪,判处40年有期徒刑,决定执行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