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江苏省徐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丁维和(副厅级)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一案,经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日前,已由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据悉,2014年3月,徐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丁维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2014年6月,丁维和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检查。经查,丁维和在担任铜山县县长、徐州市贾汪区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钱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规定,决定给予丁维和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4年6月,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徐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丁维和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