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公安原副局长周廷欣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消息,近日,河南新密市人民法院对郑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周廷欣受贿案一审宣判,周廷欣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据此前媒体公开报道,周廷欣曾因涉“皇家一号”案被双规。
被告人周廷欣,1964年生,1993年从武警部队转业到郑州市公安系统工作,2008年2月开始在郑州市公安局工作,2010年3月任郑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至案发前。其担任副局长期间的工作职责是分管治安支队、保安公司,负责联系协调重大群众性事件处置。2014年6月6日被新密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刑事拘留,同年6月20日被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
据2014年4月媒体报道,郑州市公安局包括副局长周廷欣在内的8名民警因涉郑州“皇家一号”案被双规接受调查。在这之前,河南省公安厅表示,郑州“皇家一号”国际娱乐会所涉嫌组织卖淫和协助组织卖淫罪、非法经营罪、逃税罪、容留吸毒罪等多项违法犯罪活动。
法院审理查明,其在2012年10月至2014年春节期间,周廷欣利用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71万元,为他人职务晋升、调动及安排工作提供帮助。非法收受的现金一部分用于消费,一部分在其办公室存放。
法院审理后认为,周廷欣所犯受贿罪,依法应当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的法定刑幅度内量刑处罚。考虑到自首、退赃情节,对其减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