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局长违规申请70万资金投案自首 退赃时多退10万

2015-03-26 来源:正义网 热度:1630℃

省里的环保项目资金,安排来安排去,安排到了儿子手里。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环保局原局长马某某,被高淳区检察院以因涉嫌贪污罪提起公诉。3月24日,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庭审理。

2009年,江苏省环保厅、财政厅联合下发文件,设立了省级环境保护引导资金和省级节能减排专项引导资金,专门用于补贴环保项目。

看到这个资金项目后,马某某想到了自己的儿子。马某某的儿子没有工作,马某某和亲家一起出钱帮儿子搞了个养殖场,他想把养殖场报上去,套点资金给儿子。但是,省级两项资金项目开始申报时,这个养殖场的整体工程虽然已经基本结束,但污水处理、沼气池等环保配套设施尚未建成。按申报条件,这个养殖场是不符合申请环保资金要求。于是马某某找到负责申报工作的环境管理科科长陈某,跟他说,这是自己儿子的养殖场,申报材料“缺什么补什么”。陈某和科室其他工作人员,连看都没有去养殖场看一眼,就把所有申报材料都弄好了。材料往上送的时候,陈某又跟相关负责人打了招呼。

如此,养殖场成功申请到70万元拨款,2009年下半年,这笔钱就打到当地财政部门。马某某做事还比较谨慎,他没有立即动这笔钱,而是等到第二年年初,才让环保局出了公函,把钱划到了养殖场账户。随后,马某某从中拿走40万元,在当地买了门面房。剩余30万,给儿子自己用了。

去年底,反腐风声越来越紧。马某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去检察机关投案自首。为争取宽大处理,马某某退还了套取的70万元资金,还多退了10万元。之后,60岁的马某某因涉嫌贪污罪,被检察机关取保候审。

昨天上午,马某某在法院受审。看到马某某落魄的样子,坐在旁听席的家属不由得哭了出来。马某某没有请律师辩护,对于检方指控的罪名与犯罪事实,他全盘认罪,并愿意接受法律制裁。

案件没有当庭判决,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