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市技工学校原副校长兼南通市南方实业总公司总经理瞿建华采取“体外循环”的手法贪污公款百万元,在发包工程过程中收受贿赂。南通市中级法院日前以贪污罪和受贿罪两罪并罚,判处瞿建华有期徒刑18年。
据介绍,瞿建华在担任技工学校副校长和南方实业总公司总经理期间,采取收入不入账、开假发票、虚设往来等手段,贪污公款131.58万元。在一些工程的发包过程中,为一些建筑、装潢公司和包工头谋取利益,收受贿赂5.8万元。另外还非法所得6000元。法院审理后对瞿建华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两罪并罚,一审决定对瞿建华执行有期徒刑18年,处罚金25万元,剥夺政治权利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