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13日发布通报称,楚雄州5名干部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其中楚雄州商务局原局长李兆友、楚雄市人民医院原院长杨荣志被双开。
13日,云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连续发布楚雄州5名干部被处分的消息。他们分别是楚雄州商务局原局长李兆友、楚雄市人民医院原院长杨荣志、姚安县人民医院原院长徐金龙、楚雄新华书店禄丰分公司原经理徐明、禄丰县开发投资公司原总经理曾余宏。
通报称,经查,5人在任职期间均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总金额从8万元到86.3万元不等。其中,李兆友在2005年2月至2012年12月担任楚雄州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收受他人贿赂共计86.3万元;杨荣志在其原任职医院医疗耗材及药品采购过程中,先后多次收受3名医疗耗材销售商人贿送的现金68万元。
目前,5人均已被开除党籍。其中,李兆友、杨荣志还被开除公职;杨荣志、徐金龙、徐明、曾余宏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5年、2年零3个月和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