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林业局原副局长马林受贿人民币91.5万元、美元2.1万元案开庭

2013-12-01 来源:检察日报 热度:2258℃

    经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吴忠市中级法院日前公开审理该区林业局原副局长马林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

    经查,2002年6月至2012年春节前,马林利用担任固原县委副书记,原州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区长、区长以及自治区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的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现金共计人民币91.5万元、美元2.1万元以及价值人民币9000元的9张购物卡。2008年上半年至2011年春节前,马林通过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22万元。

    案发后,宁夏回族自治区领导高度重视。在自治区纪委调查期间,马林主动交代了自己的受贿犯罪事实,退还赃款共计114万余元。

    庭审中,马林及其辩护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其辩护人对部分事实的定性提出异议,并提出马林主动交代受贿犯罪事实的行为应当认定为自首。控辩双方围绕异议部分发表了意见。

    法庭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