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南一环保局长因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罪获刑六年

2015-04-17 来源:正义网 热度:1862℃

这是一起典型的“为官乱为”,就因大笔一挥“情况属实”四个字,导致国家专项资金的流失,并利用权利为自己非法谋取利益。近日,经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检察院以涉嫌滥用职权、受贿一案的该区环保局原局长唐龙提起公诉后,大通区法院以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000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稀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决定执行刑期有期徒刑六年。

现年47岁的唐龙,于2009年4月担任在淮河流域享有“钟灵毓秀,人杰地灵”的千年古镇洛河镇担任一镇之长。在当地被群众誉为敢做敢为的“好镇长”。2010年4月,担任这个区环保局长。就是敢做敢为,造就了他的为官乱为。

判决书显示,2009年4月至2014年8月间,唐龙在担任镇长和区环保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共非法收受费某、吴某二人财物共10万元。收受勇军奶牛公司酬谢金4万元并一台价值3180元苹果平板电脑。

2012年3月,省环保厅、财政厅下发关于2012年淮河、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考核奖励的通知,规定奖励资金仅限于集中支持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列入奖励资金申报规范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在不具备审核职责的唐龙,明知淮南市勇军奶牛养殖有限公司的奶牛存栏量,不符合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奶牛存栏大于100头的文件规定下,仍将该公司申报资料审批并予以上报。

在勇军奶牛公司先后三次提出拨款申请报告时,唐龙在该报告未附有项目工程进度、工程验收及审计报告等必要性材料下,直接签署“情况属实”,致使该公司的拨款申请报告顺利上报市环保局,最终导致本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勇军奶牛公司获得150万元专项资金。致使公共财产遭受150万元重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