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副市长张文明
记者从安徽省检察院获悉,4月15日,经安徽省检察院指定,宣城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黄山市委常委、副市长张文明(副厅级)立案侦查,并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张文明简历
张文明,男,汉族,山东肥城人,1958年3月出生,1976年3月参加工作,197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党政专业毕业。曾任黄山市委常委,副市长。
1976.03——1978.01,徽州地区休宁县岩前公社东亭村插队
1978.01——1983.03,徽州地区休宁县茶叶机械厂工作
1983.03——1984.10,徽州地区休宁县汊口乡财政所干部
1984.10——1992.10,徽州地区、黄山市休宁榆村乡、梅林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其间:1986.09—1988.07在徽州地委党校学习)
1992.10——1993.10,黄山市屯溪区新潭乡党委书记(其间:1990.08—1992.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党政专业学习)
1993.10——1994.12,黄山市屯溪区屯光镇党委书记
1994.12——1998.01,黄山市屯溪区委常委、屯光镇党委书记(其间:1996.09—1997.07在省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8.01——1999.04,黄山市祁门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1999.04——2000.01,黄山市祁门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00.01——2000.11,黄山市建委副主任,市容局局长
2000.11——2001.02,黄山市祁门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
2001.02——2002.01,黄山市祁门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2.01——2006.09,黄山市祁门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6.09——2007.02,黄山市委常委,祁门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7.02——2008.09,黄山市委常委,祁门县委书记
2008.09——2008.10,黄山市委常委
2008.10——2015.01,黄山市委常委,黄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