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高县卫生局原爱卫办副主任兼招商办负责人杨志如,违规收受红包礼金,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和行政撤职处分。
2.婺源县水利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永志,违规发放津补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吉安市青原区水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曾伏林,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潭口中学校长刘照林,公款国内旅游,受到行政记过处分。(江西省纪委)
1.上高县卫生局原爱卫办副主任兼招商办负责人杨志如,违规收受红包礼金,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和行政撤职处分。
2.婺源县水利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永志,违规发放津补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吉安市青原区水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曾伏林,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潭口中学校长刘照林,公款国内旅游,受到行政记过处分。(江西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