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永州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日前决定,依法对永州市祁阳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唐建平(副处级)涉嫌徇私枉法罪、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唐建平简历
唐建平,男,1994年参加工作,中国共产党党员。任祁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1991.09-1994.06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生
1994.08-1996.05 县级冷水滩市公安局科员
1996.05-1997.10 永州市公安局冷水滩分局科员
1997.10-2000.05 永州市公安局刑事侦察支队科员
2000.05-2002.04 永州市公安局刑事侦察支队副主任科员
2002.04-2003.12 永州市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
2003.12-2006.02 永州市公安局团工委书记兼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
2006.02-2007.08 永州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
2007.08-2008.12 永州市公安局警令部副主任
2008.12-2010.12 祁阳县公安局政委
2010.12-2011.02 祁阳县公安局局长
2011.02-2012.09 祁阳县公安局长、党委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助理、党组成员
2012.09- 祁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