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铁路局原局长闻清良
据《新京报》消息,9月26日上午10时,北京市二中院开庭审理原昆明铁路局局长闻清良涉嫌受贿案。起诉书显示,闻清良安排铁路车皮帮助相关企业进行煤炭发运,单独或伙同情妇收受多名山西煤老板贿赂近2000万元。
据《北京晚报》报道,现年54岁的闻清良是山西省五台县人,2012年6月被刑事拘留。2010年4月到昆明铁路局任局长前,闻清良已在太原铁路局工作了十几年,历任总调度长、运输处处长、副局长。
检方指控,闻清良的受贿时间从2005年至2011年,共6起,均是利用其在太原铁路局所任职务的便利,行贿者都是山西当地从事煤焦相关产业的企业老板,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000余万元。闻清良对指控提出异议。
指控称,闻清良有3起是单独受贿,还有3起是伙同情妇钟某受贿。在2000余万元受贿款中,有近1500万元是伙同情妇收受。检方认为,闻清良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受贿罪追究闻清良的刑事责任。闻清良的情妇钟某已被另案处理。
据《北京晚报》此前报道,案发后,大部分受贿款物已追缴。
这是继刘志军、张曙光等之后,北京市二中院审理的又一起原铁道部官员涉嫌受贿案。9月10日,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涉嫌受贿一案在该院开庭审理。根据检方指控,张曙光在13起受贿事实中,共获赃款折合人民币4755万余元。此前,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已于7月8日在该院一审宣判。刘志军被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受贿细节
据《京华时报》此前报道,2005年底至2010年五六月间,闻清良接受曲沃县闽光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张邦才的请托,为该公司解决铁路运输计划等